人事处,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是党委、行政主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能是开展人才人事规划、组织管理与协调、教师培训工作,促进教师职业化、专业化发展。
具体职责:1.负责落实教师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考评体系建设与实施;2.负责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;3.负责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落实人才工程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,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;4.负责人事、编制管理,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设置工作;5.负责教职工招聘、人事调配、异动管理、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和教职工退休、延聘、返聘工作;6.负责工资待遇、社保、福利和档案工作;7.负责制定教师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文件和培训计划,开展进修、访学、公派出国留学等工作;8.牵头负责一流师资培育工程、高端人才引进工程;9.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部门及单位做好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