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南京艺术学院校聘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(南艺院办字〔2022〕69 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部门推荐、考察组考察,拟为冯博同志办理校聘人员转在编手续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(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)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魏晓亮、陈鑫
联系电话:025-83498478、83498048
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
2025年3月21日
根据《南京艺术学院校聘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(南艺院办字〔2022〕69 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部门推荐、考察组考察,拟为冯博同志办理校聘人员转在编手续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(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)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魏晓亮、陈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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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
2025年3月21日